
辦理延期所需資料:
1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表。
2、建筑業企業營業執照、資質證書、原安全生產許可證、企業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獲準延期之前,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在有效期之內)復印件(需交驗原件)。
3、各地頒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它申請材料。
擴展資料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九條
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。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,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。
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,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,未發生死亡事故的,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,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,不再審查,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。